關于印發(fā)《北方采暖地區(qū)既有居住建筑供熱計量改造工程驗收辦法》的通知
建城[2008]211號
北京市建委、市政管委,天津市建委,河北省、山西省、內蒙古自治區(qū)、遼寧省、吉林省、黑龍江省、山東省、河南省、陜西省、甘肅省、青海省、寧夏回族自治區(qū)、新疆維吾爾自治區(qū)建設廳,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建設局:
為落實《國務院關于印發(fā)節(jié)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》(國發(fā)[2007]15號)以及住房和城鄉(xiāng)建設部、財政部《關于推進北方采暖地區(qū)既有居住建筑供熱計量及節(jié)能改造工作的實施意見》(建科[2008]95號)的要求,指導北方采暖地區(qū)既有居住建筑供熱計量改造工作,我部制定了《北方采暖地區(qū)既有居住建筑供熱計量改造工程驗收辦法》,現印發(fā)給你們,請貫徹執(zhí)行。
中
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(xiāng)建設部
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六日
北方采暖地區(qū)既有居住建筑供熱計量
改造工程驗收辦法
第五條 驗收工作的主要依據:
?。ㄒ唬┳》亢统青l(xiāng)建設部、財政部《關于推進北方采暖地區(qū)既有居住建筑供熱計量及節(jié)能改造工作的實施意見》(建科[2008]95號)、《民用建筑供熱計量管理辦法》(建城[2008]106號);
?。ǘ督ㄖ?jié)能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(guī)范》(GB50411-2007)、《北方采暖地區(qū)既有居住建筑供熱計量及節(jié)能改造技術導則》(建科[2008]126號)。
?。ㄈ┴斦俊侗狈讲膳貐^(qū)既有居住建筑供熱計量及節(jié)能改造獎勵資金管理暫行辦法》(財建[2007]957號);
?。ㄋ模┙洺鞘薪ㄔO(供熱)等有關部門批準的既有居住建筑供熱計量改造規(guī)劃、年度實施計劃、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、初步設計(或實施方案)及經城市建設(供熱)等有關部門批準的項目年度投資計劃文件。
第六條 驗收內容包括:
?。ㄒ唬┕嵊嬃扛脑旃こ掏瓿汕闆r;
(二)改造工程資料(包括:項目計劃、設計施工方案以及熱計量裝置、溫控裝置等產品說明書、合同等文件資料);
(三)技術方案和節(jié)能效益評估情況;
(四)財務決算資料(包括:投資計劃、融資方案和自籌資金到位情況);
?。ㄎ澹┻\行管理情況(包括:供熱運行管理單位、責任人和計量管理制度方面的情況)。
第七條 城市建設(供熱)行政主管部門組織有關部門組成驗收工作組,負責供熱計量改造工程驗收工作。
第八條 驗收工作組應組織專家或委托具備條件的建筑能效測評機構,對改造項目設計、施工資料、改造工作量、節(jié)能效果等進行評價,提交評價報告。
第九條 工程項目法人(項目實施單位)及設計、施工、監(jiān)理、運行管理單位人員列席驗收工作組會議,負責解答驗收工作組成員的質疑。
第十條 工程項目法人(項目實施單位)準備供熱計量改造項目工程建設管理工作報告。報告內容包括:
(一)供熱計量改造項目概況;
?。ǘ└脑祉椖吭O計(技術方案)要點;
?。ㄈ╉椖繉嵤┓桨?;
?。ㄋ模┕こ藤|量;
?。ㄎ澹┩旯Q算;
?。┦┕D紙及有關附件;
?。ㄆ撸┙ㄔO監(jiān)理工作報告。
第十一條 由項目法人(項目實施單位)向城市建設(供熱)行政主管部門報送“驗收申請報告”。
驗收申請報告內容包括:
?。ㄒ唬┕嵊嬃扛脑祉椖客瓿汕闆r;
?。ǘ┙ㄗh組織驗收參加單位、人員;
(三)項目建設管理工作報告。
第十二條 城市建設(供熱)行政主管部門收到“驗收申請報告”后,組成驗收工作組,根據建筑能效測評機構或專家組的評價報告確定驗收日期、地點及參加單位等有關事宜。
第十三條 驗收按下列程序進行:
?。ㄒ唬┞犎№椖糠ㄈ耍椖繉嵤﹩挝唬绊椖拷ㄔO管理工作報告”;
?。ǘ┞犎”O(jiān)理單位“項目監(jiān)理工作報告”;
?。ㄈz查工程:改造工程必須符合分戶計量、實行按照用熱量收取熱費的要求。并對工程質量進行驗收,對工程量、節(jié)能效果系數、進度系數進行核定。
?。ㄋ模z查項目建設資料和財務決算資料;
?。ㄎ澹┞犎<医M或節(jié)能測評機構評價報告;
?。炇展ぷ鹘M討論并擬定“驗收意見書”;
?。ㄆ撸┬x“驗收意見書”。
第十四條 驗收合格的項目,城市建設(供熱)行政主管部門應將“驗收意見書”及有關資料分別報省級建設(供熱)行政主管部門備案。
第十五條 本辦法由住房和城鄉(xiāng)建設部城市建設司負責解釋。
第十六條 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執(zhí)行。